根据金州区人民法院“6·18”专案组确认的原金州区康居小区、桃园小区、八里河小区,三个小区的住户名单(名单见附表),将给予办理产权。特此公告。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金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裁决确权。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将按照金州新区管委会的会议要求,以金普新区先进街道办事处为申请义务人,给予办理。
金州区人民法院
金普新区先进街道办事处
金州新区房屋登记管理中心
申请人 房屋坐落 孔祥辉 八里河小区7号2单元403 张鑫 八里河小区7号1单元302 王双 八里河小区7号1单元303 于龙、姜丽波 八里河小区7号1单元203 毕忠诚 康居小区28号1-3-1 夏修国 八里河小区1号3-5-1 王忠良 八里河小区1号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