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徐波为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局长。
任命:
李涛为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刘如魁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王丽明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吴欣欣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崔小红、段金柱、高乾、郭丹华、王婧、张加兴、张亚丽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姜晓旭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孔晓斐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王叶辉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高熙鸽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文帅、翟要睿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史明强的大连市海洋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艳的大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
王丽明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霍宏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吴欣欣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王鹏程、马汉博、杨学相的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