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院发布十个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2025年03月14日

本报讯(由好 王璐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王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大连中院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大连中院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审理情况,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4年,大连中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31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消费领域民事案件729件。

大连法院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坚持刑事打击与民事救济并重、个案审判与机制创新并行。在刑事领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各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不仅对被告进行刑事处罚,还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使犯罪分子受到经济上的严惩,增加其违法成本。对严重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制售假药犯罪人员依法判处从业禁止,禁止其从事相关领域活动,剥夺其重新犯罪的能力和条件。在民事领域,注重以裁判规则引导市场行为。充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及公平交易权,敦促企业诚信经营,推动行业自律。同时,引导消费者合法合理维权,平衡保护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涵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消费、教育培训、金融保险等领域,既有对制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的严惩,也有对“退一赔三”“十倍赔偿”等民事规则的示范运用,旨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全社会传递法院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引和法律参考。

大连中院相关人士表示,下一步将凝聚共治合力,以法治之力护航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化审判职能,全面提升消费纠纷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强化法治宣传,提升维权意识。通过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提升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构建协作机制,联合行政机关、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与社会各界共同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司法保障”的消费生态体系。

大连中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目录

1.焦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涉食品安全犯罪的被告人,依法同时追究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李某某、何某等12人生产、销售假药、非法制作、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制售假药行为一体化全链条打击

3.管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被告人,除依法判处刑罚外,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从业禁止

4.朱某诉某教育培训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

5.谢某诉张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

6.姜某诉某火锅店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

7.孙某诉某汽车销售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经营者出售商品存在欺诈行为,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

8.李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案

——保险人对免责条款未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9.商某诉某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合同纠纷案

——投保人受欺诈签订的保险合同可请求撤销

10.王某诉赵某买卖合同纠纷案

——恶意违法索赔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