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姜莹)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大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会议。会议聚焦涉企行政执法“六个一律”主体承诺,部署《规范涉企检查“十项举措”》和《生态环境执法“十项禁令”》,全链条、全过程优化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打造文明、规范、有温度执法队伍,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据悉,市生态环境局对检查计划、执法过程、裁量基准等多领域进行分析优化,推动全流程、全方位的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前抓源头,日常检查要全面梳理年度重点任务、专项行动部署、环境管理保障需求等,统筹合并检查事项,避免重复入企。入企检查先批准后开展,执法检查先研判后入企,提前确定执法重点,避免盲目检查。事中强监督,执法检查任务要明确检查要点和规范要求,对照检查表单“一表通查”,一次进门全部查清。现场检查必须开展全过程记录,检查记录文书全部使用执法终端制作。事后严审慎,对轻微违法、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危害后果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企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对破坏生态环境、侵害群众健康等恶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注重违法案件事后整改,及时给予企业整改建议,避免一罚了之、罚后不管。
此外,市生态环境局梳理检查、办案、政企交往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列明十项明令禁止的行为,划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红线”和“底线”,预防和制止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现象,构建与执法对象既“亲”又“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