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28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补贴对象和标准:(一)补贴对象。从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二)补贴标准。育儿补贴按年发放,现阶段国家基础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方案》指出,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的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按规定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一)申请。申领人填写有关信息,提供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线下申请。(二)初审。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三)审核确认。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
《方案》提出资金来源和补贴发放:(一)财政分担比例。中央财政自2025年起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地方提标部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二)补贴发放时间。各省份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发放时间,提高发放效率,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补贴发放渠道。发放渠道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鼓励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或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