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变动,刘东立提出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大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大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