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娟 范乙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中华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历经几千年文明积淀形成和流传下来的优秀文化遗产,集中体现了中国人的思想精神内核,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构成,也是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精神根脉。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推动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与发展是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要路径。
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思想引领体系
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文明精神基因的守护者,更是凝聚民族复兴伟力的不竭源泉。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华传统美德“活起来”“传下去”“走出去”的根本保证。因此,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强化党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思想引领。
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在要求。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党对文化事业的全面领导,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道德观念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对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的全面领导,从顶层设计、制度保障、实践路径到社会动员等环节系统推进,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思想优势转化为文化传承效能,为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举旗定向。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中华传统美德传承工作的领导责任,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结合工作职能,精心组织、推动落实。全体党员要发挥好在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向上向善,推动传统美德从历史典籍走向日常生活、从文化记忆转化为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
坚持崇德向善
优化内容支撑体系
从“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崇德向善表达了对道德境界的追求与向善力量的弘扬,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基因和精神主线。坚持崇德向善,既是实现个人修身立命的准则,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动力,是推动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的核心内容。
推动社会崇德向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原则,旨在通过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提升全社会的道德素养,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以崇德向善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具体表现为要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华传统美德作为中华文化的精髓,其涵盖的仁爱、诚信、孝道等内容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关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内涵一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崇德向善,需要将国家、社会、个人层面的价值要求融入道德建设,构筑起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内容体系支撑。要以仁爱宽厚、诚信守诺、自强不息塑造个人立命之根本,以孝亲敬长、勤俭持家、家风传承奠定家庭伦理之基础,以礼义廉耻、见义勇为、和合共生构筑社会交往之秩序,以精忠报国、天下为公、革故鼎新铸牢国家责任之大义。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切忌泥古,应将其精神内核注入现代生活,以“仁”为核心,以“礼”为行为准则,实现道德实践与家国情怀的统一。
坚持“双创”发展
提升路径拓展体系
中华传统美德作为文化价值系统的核心载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价值观内核。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必须坚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结合现代社会需求,古为今用、推陈出新,赋予中华传统美德新的时代内涵。
推动中华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一项系统性文化工程,需要从内核稳固与外延拓展双向发力。一方面,中华传统文化博大精深,蕴含的美德价值涵盖社会责任、家庭伦理、个人修养等多个方面,因此要细致挖掘具有积极价值的内容,进一步夯实中华传统美德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基础。要以“天人合一”的哲学观为统领,系统整合“仁义礼智信”等核心价值要素,在“修齐治平”框架下构建家庭伦理、社会伦理、自然伦理的立体网络,并从“温良恭俭让”“礼义廉耻”等传统德目中提炼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公理。另一方面,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是守正创新的过程,既要继承优良品德,更要依据时代创新,正确把握继承和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外延拓展与功能创新。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要在当代语境下重新解读传统美德,使中华传统美德在内涵、表达形式及实践方式更具现代性和包容性,既能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又让人民群众更乐于接受和自觉践行。同时,结合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强化传统美德价值的“跨界赋能”功能。通过“美德+”模式,将“诚信”“勤俭”等美德融入数字经济、生态治理、全球交往等领域,推动传统美德成为数字文明时代的价值调节器。
坚持系统观念
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必须以系统观念来统筹,通过多元协同、层级嵌套、动态调试和效能闭环等环节搭建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的多维制度保障体系。
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的制度保障体系,要形成“价值引领—行为激励—效果反馈”的制度闭环。首先,建立健全政策引导机制,将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制定专项规划,明确教育、民政、文旅等部门的责任分工,从而将中华传统美德从“软提倡”转化为“硬约束”,最终实现“日用而不觉”的文化浸润效果。其次,设立行为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家庭美德档案、学生德育档案、社区美德银行、社会荣誉表彰等具体机制,明确各类社会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将“尊老爱亲”“见义勇为”等美德行为纳入法律激励范畴,将传统美德转化为社会成员的内在动力与外在收益,形成“崇德有得、德者有得”的社会氛围。再次,健全效果反馈机制,通过多层级、动态化的效果评估体系对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行道德标准化评价,在此基础上对积极传承传统美德的社会主体进行奖励,对违背社会公德、损害他人利益或违反道德规范的社会主体进行制约和追究,以确保中华传统美德形成良性循环。
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是一项系统工程,以“引领—支撑—拓展—保障”作为四梁来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为新时代道德建设提供理论支撑,为延续中华文明根脉提供源泉动力,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精神滋养。
(作者分别系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